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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2,090,420.46元。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37,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66.0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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