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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联泰转股: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注:表中平均水价为不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会对在建PPP项目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相应影响,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本解释”),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14号要求对2021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符合本解释规定的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中关于“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三)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4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14号规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

  (一)在PPP 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二)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对公司在建PPP项目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相应影响,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合并资产负债主要项目变更前后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详细调整项目请查阅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四、附录4.2”)

  四、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1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亿元变更为人民币5.4亿元,并取得了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泰捷机电装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暂定为23,727,484.55元。

  3、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的《关于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迁址运营征求意见的函》,部分内容如下:“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18〕 2609 号)和(汕府办会函〔2019〕5604 号)文的精神,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按规划整体搬迁至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营,……。”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就龙珠水质净化厂迁址运营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 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仍在现址正常运营。公司迁址运营事项的进展情况将及时履行相关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厂区迁址运营征求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4、2021年3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汕头市泰捷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汕头市泰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认缴出资的方式增资人民币19,600万元。2021年3月23日,汕头市泰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及《关于全资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2021-020”)。

  5、2021年3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采购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合同总价暂定为11,378,200.00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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