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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72版)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接D472版)

  单位:万元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1,760.5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截至2021年3月18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1年 3 月17 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在募投项目中预先投入11,454.90万元自筹资金,并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5.68万元。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566号”《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审核。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本次置换总金额为11,760.58万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60.5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60.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60.58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566 号”《 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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