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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9日,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底承诺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38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在前期展业过程中存在向部分第三方提供保底承诺的情形,涉及金额巨大。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在前期展业过程中存在与部分第三方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诺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量保底承诺合计余额为752.76亿元(含已披露涉诉案件金额)。

  1、上述合同涉及金额巨大,对上市公司的实际风险敞口产生了重大影响。请公司结合提供保底承诺有关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审慎核实签署上述合同是否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

  2、请公司结合上述合同及相关业务实质,审慎核实签署上述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因前期信托业务中存在保底承诺引发大量诉讼,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提供保底承诺等原因引发诉讼50宗,涉诉本金人民币184.91亿元。请公司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条、第11.1.2条等规则的要求,审慎梳理并核实是否已经依法依规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重大诉讼及其重要进展。

  三、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提供保底承诺等原因涉及诉讼本金184.91亿元,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提供保底承诺等事项金额共计752.76亿元。年审会计师因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考虑到上述事项涉及金额巨大,请年审会计师审慎核实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对财务报表仅发表保留意见是否恰当。

  上述保底承诺事项涉及金额巨大,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投资者预期产生重大影响。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工作函》的全部内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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