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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4月17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度,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公司外部监事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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