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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于2021年5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云莉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父母、子女,外籍员工参与激励的合理性已充分说明,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世纪”)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达安世纪提议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安世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645,280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的31.20%。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代表对2020年的工作进行述职);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1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议案1至议案11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由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至议案1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议案13、议案14、议案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审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

  (2)邮编:100102

  (3)联系电话:010-6477 5967

  (4)联系传真:010-6477 5927

  (5)联系人:唐浩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36。

  2、投票简称:“百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均为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全部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于2021年5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铁峰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239.8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预留59.95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权益299.7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 CHEN LI YA 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 CHEN LI YA 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董事 CHEN LI YA 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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