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 召集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晓林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42,817,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029%,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5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1,776,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4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0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99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77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59%。
(二)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47%;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98%;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谢晓林、谢晓锋、何爱国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8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9%;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75%;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郑瑞志律师、苗飞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股份数量406,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24.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6,13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687,0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21,750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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