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转股代码:191566 转股简称:翔港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由董事长董建军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以下可简称“民生银行”或“贷款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63亿元的并购贷款,期限为66个月(金额、期限以贷款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并购贷款额度内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履行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转股代码:191566 转股简称:翔港转股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港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533万元收购孙向东先生持有的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瑞丰光电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2月9日披露的2021-009号公告,于2月25日披露的2021-019号公告。)
瑞丰光电子已于2021年4月完成了前述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瑞丰光电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2021-028号公告。)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以下可简称“民生银行”或“贷款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63亿元的并购贷款,期限为66个月(金额、期限以贷款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该笔并购贷款拟以公司持有的瑞丰光电子100%股权作为质押,拟以瑞丰光电子的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公司与民生银行将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瑞丰光电子与民生银行将另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权利义务均以抵押、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并购贷款额度内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履行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并购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并购贷款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业已履行相关的内部程序。
二. 质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的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瑞丰光电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名称: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芦潮港路1758号1幢8650室
4. 法定代表人:董建军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8日
7. 营业期限:2012年10月18日至不约定期限
8.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发光二极管、半导体照明灯具的制造、加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的抵押物为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自有厂房及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1. 抵押物品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琼阁路1268号1-7幢
2. 建筑面积:29,687.21平米
3. 土地使用权面积:33,382.00平米
4. 权属编号:沪(2021)市字不动产权第000043号
四. 本次质押及抵押对公司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而做出的,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拟申请的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购贷款所需的质押及抵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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