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7,81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40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7,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9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2,81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2,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议案2.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议案3.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议案4.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3%;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0股。
议案5.00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3%;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0股。
议案6.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3%;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0股。
议案7.00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议案8.00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033,6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9%;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8,033,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本项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李军先生、李云龙先生、及李军先生控制的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利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9.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议案10.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4%;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6%;弃权0股。
议案11.00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8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3%;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7%;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胡光建、严家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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