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传票》暨公司部分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公司位于诸暨市枫桥镇梅苑村,权证号“浙(2020)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39801号”的房产被冻结,银行账户申请冻结金额为40,500,000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10,984,240.95元。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浙0681民初6132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集团”)因与公司关于诸暨市步森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纠纷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事起诉状》主要内容

  步森集团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首笔股权转让价款3000万元,并支付预期付款违约金1017万元(违约金自2019年6月5日起暂计算至2021年4月13日为1017万元,此后应以欠付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给付之日止)。

  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15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法院《传票》主要内容

  案号:(2021)浙0681民初6132号

  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被传唤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传事由: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2021年6月7日14时30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公司资产及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情况

  1、资产冻结信息:

  公司位于诸暨市枫桥镇梅苑村,房屋建筑面积16049.71㎡,土地使用权面积25732.8㎡,权证号“浙(2020)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39801号”房产被冻结。

  2、银行账户冻结信息: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2021年5月10 日,法院申请冻结金额40,500,000元,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10,984,240.95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已获得的相关信息,得知本次资产及银行存款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是步森集团与公司关于诸暨市步森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纠纷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致。公司正与步森集团核实相关情况,并已同步启动与步森集团就前述纠纷的谈判。此外,公司也正在与有关法院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查实资金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诉讼导致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为1098.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6%,占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的24.08%。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不会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在本次资产及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或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在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1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春江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持有公司股份数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8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持有公司股份数20,261,2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498%。

  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持有公司股份数20,461,2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885%。以上股东均为截至2021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浙江瀚漫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1、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461,251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马茜芝、姚轶丹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因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多个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的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本次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步森”,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569,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2020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二、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ST步森”;

  3、股票代码:“002569”;

  4、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5月12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集团”)因与公司关于诸暨市步森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纠纷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及部分资产被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的情形。

  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正与步森集团核实相关情况,并已同步启动与步森集团就前述纠纷的谈判。此外,公司也正在与有关法院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查实资金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将尽快消除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产生的不良影响。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7837827

  传真:(0571)87837827

  联系人:证券部

  电子信箱:bsgf@busen.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

  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