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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秦英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1】35号),具体内容如下:

  “秦英林:

  经查,我会发现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3月15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牧原股份’或‘公司’)在有媒体对公司部分财务指标和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质疑,被深交所问询并要求核查说明的情况下,向我会提交了启动发行可转债相关材料,并出具书面意见,表示公司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你作为牧原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

  牧原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请你于2021年5月11日10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1层)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告知秦英林先生,秦英林先生已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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