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1年5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代会波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49,993,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49,946,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252,5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205,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94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94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94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94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205,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反对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94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94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205,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反对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94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唐国华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李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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