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与审议情况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姚朔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鉴于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人数由82名调整为74名,上述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5,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220,000份调整为4,975,000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符合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行权149.25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做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调整变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修订。
6、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对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9、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28.20 元调整为每股 27.80 元。
10、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符合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行权149.25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注销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4.5万份股票期权。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上述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74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975,000份。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六、律师法律意见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调整与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指南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行权的条件已满足,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指南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以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做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调整变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修订。
6、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对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9、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28.20 元调整为每股 27.80 元。
10、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符合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行权149.25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注销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4.5万份股票期权。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年5月11日)起满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5月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2、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个人获授的股票期权份额共计 6 万份由公司注销。在办理授予登记手续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相应取消其获授的股票期权2万份并予以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85人调整为 82 人,股票期权的授予总量由 530 万份调整为 522 万份。
2、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19年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99,885,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经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28.20元调整为每股27.80元。
3、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4.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74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97.5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和经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其行权数量:
注: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7.80元。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止。
5、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25万份。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与本次实际行权数量对应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49.25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激励对象的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且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正常行权。
十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公司对本次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不向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内的行权安排。
十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与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指南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行权的条件已满足,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指南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经核查,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姚记科技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以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与审议情况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现场送达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琴芳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且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正常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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