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39号公司会议室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志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0,92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0,89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1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98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95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4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6%。
3、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5.0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深圳誉信中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5.0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0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9%;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3%;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春华赋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秋实赋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谷雨赋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6.0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0%;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5%;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4%;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JL Grand Palace Technology CO., LLC、HUI ZHANG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1%;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7%;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李清桂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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