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协议以解决违规担保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于近日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及其债权人栩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栩生”)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协议以解决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因该违规担保事项,公司重组时的清偿保证金专用账户于 2018 年 11 月被司法划转了 1577.0129 万元用于偿还神雾环保对栩生的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除该已被司法划转的款项外,2021年2月19日公司所持有的中成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40%股权经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3万元,已被栩生拍卖成功,上述事项已实际造成公司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债权人武汉恒健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健通”)及神雾环保签署了《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以弥补因违规担保事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补充披露:

  一、协议签署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武汉恒健通、神雾环保与公司已分别签订三方《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约定由神雾环保代公司偿还公司向武汉恒健通的借款15,770,129.00元和630,000.00元,视为神雾环保技术已偿还公司欠款15,770,129.00元和630,000.00元。

  (一)《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之一:

  甲方:武汉恒健通(债权人)

  乙方:神雾节能(债务人)

  丙方:神雾环保

  因乙方为丙方向栩生借款时提供了违规担保,乙方所持有的中成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40%股权经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已于2021年2月19日拍卖成交,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3万元,即替丙方承担了63万元担保责任,因此可向丙方追偿63万元。

  甲方同意,乙方欠付甲方债务总额中的63万元部分,即标的债务转移由丙方负责清偿,乙方就标的债务不再向甲方履行清偿责任。标的债务转移至丙方之日,乙方就标的债务欠付丙方的款项与丙方欠付乙方的等额款项相互抵销,视为丙方向乙方清偿了与标的债务等额的资金。

  该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之二:

  甲方:武汉恒健通(债权人)

  乙方:神雾节能(债务人)

  丙方:神雾环保

  因乙方为丙方向栩生借款时提供了违规担保,2018年11月21日,乙方因上述担保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了15,770,129元,即替丙方承担了15,770,129元担保责任,因此可向丙方追偿15,770,129元。

  甲方同意,乙方欠付甲方债务总额中的15,770,129元部分,即标的债务转移由丙方负责清偿,乙方就标的债务不再向甲方履行清偿责任。标的债务转移至丙方之日,乙方就标的债务欠付丙方的款项与丙方欠付乙方的等额款项相互抵销,视为丙方向乙方清偿了与标的债务等额的资金。

  该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栩生违规担保案造成的损失已弥补,公司已解除担保责任。

  二、其他说明

  本次签定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有效的弥补了公司因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5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获悉,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已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申请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所持公司34,000,000股限售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12.4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以物抵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华创证券完成股权过户的书面材料,并收到华创证券和神雾集团分别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份已流拍一次,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华创证券作为受让方主要信息如下: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注册资本【922592.314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陶永泽】,主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一、神雾集团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过户,自神雾集团于2021年1月1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动减少4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4%,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1月12日至本报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动减少4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4%。具体情况如下:

  

  (二)神雾集团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持有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若本次权益变动后,神雾集团持有公司23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前述股份已全部质押,且已全部被冻结和轮候冻结,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