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爱建基金”)协商一致,自2021年5月14日起,将新增上海爱建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备注:
1.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若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升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若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降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2. 自2019年2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接受通过代销机构办理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A的单笔金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申购业务(本基金未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对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申请予以确认;单笔金额5000万以上的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申请,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 自2019年3月2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接受通过所有销售渠道办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单笔金额6,000万元以下(含6,000万元)的申购(包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且对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6,000万元以下(含6,000万元)的申请予以确认;单笔金额6,000万元以上(不含6,000万元)的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超过6,000万元(不含6,000万元)的申请,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 自2019年12月2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亿以上(含1亿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亿(含1亿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5. 自2020年4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5万以上(不含5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6. 自2020年4月30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千元以上(不含1千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千元(不含1千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7. 自2020年6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8. 自2020年6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9. 自2020年7月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0. 自2020年7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1. 自2020年8月7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2. 自2020年8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3. 自2020年9月3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4. 自2020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5. 自2021年1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6. 自2021年3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7. 自2021年3月1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8.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 适用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上海爱建基金申购(认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转换转入)享受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上海爱建基金网站活动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海爱建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认购)当日起,将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截止时间以上海爱建基金官方公告为准,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请遵守上海爱建基金的具体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 以上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处于正常申购(认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申购(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
2.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4.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0608989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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