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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11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仍处于转股期,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5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2,548,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9.54元/股调整为19.29元/股,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朱琼华

  咨询电话:0755-2605520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8131  债券简称:崇达转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崇达转2”转股价格:19.54元/股

  调整后“崇达转2”转股价格:19.29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1年5月20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崇达转2,债券代码:128131),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0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鉴于上述原因,崇达转2的转股价格须做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崇达转2的转股价格为19.54元/股,调整后崇达转2的转股价格为19.29元/股,即P1=P0-D=19.54-0.25=19.29元/股。

  本次崇达转2转股价格调整事宜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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