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13,035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财通证券双周赢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短期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上一公告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详细购买清单
(2)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已实现收益÷当日理财产品份额×10000
(3)支付方式: 网上自主申购到期自动赎回
(4)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用
(5)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6)清算交收原则:不涉及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交易杠杆倍数:无
(9)违约责任:a.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b.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书中涉及的相关终止日期或兑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财通证券资管双周赢系列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详细购买清单
(2)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1、参与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参与金额=参与金额/(1+参与费率)
参与份额=净参与金额/T日计划单位净值,
其中T日指管理人受理投资者参与申请的工作日,
参与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退出金额的计算方式:
退出费=退出份额*T日计划单位净值*退出费率
退出金额=退出份额*T日计划单位净值-应计提的业绩报酬-退出费
退出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计入集合计划资产损益。
其中T日指管理人受理投资者退出申请的工作日。
(3)支付及赎回方式: 网上自主申购,最短持有期为14天,14天后每7天开放,网上自主赎回。
(4)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1、参与费率:0;2、退出费率:0;3、管理费率:0.60%/年;4、托管费率:0.02%/年;5、管理人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5)流动性安排:不涉及
(6)清算交收原则:资产管理计划在发生终止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清算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以及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交易杠杆倍数:无
(9)违约责任: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计划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计划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免责:1、不可抗力;2、管理人和/或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3、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4、在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及托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但由于其控制能力之外的第三方原因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运作不畅、出现差错的损失的;托管人由于按照管理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指令执行而造成的损失等;投资者理解集合计划资产的投资、运作、托管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揭示书中列举的各类风险,管理人及托管人就集合计划资产面临的上述固有风险免于承担责任。
(10)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1、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全部投资于证监会规定的标准化资产,具体包括: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发行、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以及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2、资产配置比例。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在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80-100%;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逆回购、债券型基金、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金融机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128,015,185.28元、交易性金融资产584,470,000.00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30,35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101.82%,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0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案例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 元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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