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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利”)通知,获悉上海凯利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上海凯利与公司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江之源”)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海凯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江之源合计持有公司88,362,068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11.67%。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凯利持有本公司股份28,275,862股,占公司总股本(756,903,272股)的3.74%。上海凯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司法冻结合计20,860,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其中上海凯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上海凯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0,960,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

  上海凯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江之源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司法冻结合计70,287,888股,占其合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88,362,068股)的79.55%,占公司总股本(756,903,272股)的9.29%。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解除质押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1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钾盐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1.6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3.88%。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了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2021年5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5、经向公司管理层征询核实,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赵青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华舜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青先生、华舜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合伙企业结构拟发生变动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投资”)合伙企业架构拟发生变动,国富投资普通合伙人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基金”)决定退出国富投资,与控股股东执行合伙人北京天象星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星云”)将签订转让协议将国新基金所持有的全部份额转让至天象星云。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富投资征询核实,天象星云拟于近日与国新基金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敦促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十家交易对手方合计持有的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济南博太元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就本次重组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重组预案等文件,后续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3月、2021年4月、2021年5月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005、2021-008、2021-013、2021-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能否通过相关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重组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纠纷和解的议案》等议案,拟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重组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纠纷诉讼在北京高院的调解下按相关和解方案达成和解,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原定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鉴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进一步磋商,公司取消原定于2020年12月18日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和解事项尚在磋商讨论,本次和解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北京高院调解以及相关方后续的文件签署等过程,相关审批程序以及最终和解方案确定执行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暂未有判决或调解结果。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重组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纠纷诉讼相关事项,尽快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4、关于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实业”)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的诉讼案件,根据生效判决结果,东凌实业应在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内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295.77万元。鉴于经多次催告,东凌实业仍未按期向公司支付相应违约金。2021年3月,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指定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021年3月19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凌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2,000万股进行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继续依法依规督促东凌实业尽快履行义务,并按照法律程序推进判决执行。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关于赖宁昌先生、李朝波先生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的诉讼案件,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7日作出判决,公司与赖宁昌先生、李朝波先生2014年8月22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17年3月29日解除;赖宁昌先生、李朝波先生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两案违约金合计金额2,000万元)。上述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故公司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1-029)。

  6、公司也在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7、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2,546.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4.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29.6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3.08%。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4)。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2

  亚钾国际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赵青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赵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青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为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资本运作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赵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选聘新任董事会秘书,在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冰燕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冰燕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0-85506292

  办公传真:020-85506216

  电子邮箱:stock@asia-potash.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3

  亚钾国际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华舜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华舜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华舜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华舜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华舜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华舜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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