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10人,曹冬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郑丹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吉宇璐、王沁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 修订)》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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