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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 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从经营业务、财务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行业经营情况

  1.根据年报,公司从事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0年毛利率为14.9%,较上年下降3.11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亿元,较上年大幅下滑82.93%。请公司:(1)结合电池片销量、原材料及产品价格、产品结构变动等情况,说明毛利率下降原因,相关因素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2)说明报告期公司信用政策和款项结算方式的重要变化,量化分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下降的原因,说明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影响。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64亿元,其中境外销售11.94亿元,占比12.37%,毛利率为12.40%,上年境外销售占比33.79%,毛利率为21.32%。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外销主要客户名称、产品、销售金额及回款情况,以及同比变化情况及原因;(2)产品各销售环节是否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如是,说明相关业务金额及占比、交易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3)结合行业发展、客户市场、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变动等,说明海外业务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一致。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是否准确、可靠。

  3.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4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2.93%;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5.2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9.08%,上年对应占比分别为78.14%、68.20%。公司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且本年变动幅度较大。请公司:(1)区分子公司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是否为报告期新增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同比变化、结算方式及变化情况、期末未结算金额等;(2)核查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叠或受同一控制的情形,如存在相关情况,请补充说明该类型业务占比、背景及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交易价格是否与其他客户、供应商存在差异,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是否准确、可靠。

  二、关于主要财务数据

  4.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3.57亿元,显著低于营业收入96.64亿元。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5.13亿元,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金额为54.11亿元,较上年度增长295.25%,主要用于支付原材料及长期资产采购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年度大幅增加票据结算比例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并量化分析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的影响;(2)公司前十大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明细,包括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带追索权等,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票据结算业务中,是否存在出票人与背书对象为同一方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如是,说明该类型业务占比、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是否准确、可靠。

  5.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2.55亿元,同比增长173.61%;有息负债29.02亿元,同比增长66.11%,其中短期借款11.53亿元,同比增长174.52%。本年度利息支出1.60亿元。根据公告,公司近期拟在珠海、义乌合计投资71亿元建设新世代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建设项目。请公司:(1)核实并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存放及受限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与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2)结合经营开展及投资资金需求、融资成本、银行授信、债务到期情况和偿付安排等情况,说明公司新增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较高财务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评估公司资金压力及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2018至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22.90亿元、37.91亿元、64.03亿元,规模不断增加,主要为义乌、天津生产基地在建工程投产转固,其中以机器设备为主。机器设备期末账面原值为61.98亿元,本期计提折旧4.61亿元,年折旧率约为7.44%,低于公司预估9.50-19.00%的折旧率。请公司:(1)按项目列示最近三年电池片生产线固定资产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设计产能、实际产能、对应收入、期末余额、计提折旧及减值金额;并结合资产购置、在建工程转固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规模持续大幅增长与收益的匹配性;(2)分别列示最近三年机器设备前十大采购方、关联关系、采购内容及金额、结算方式,并说明是否与其主营产品、业务规模等相匹配;(3)结合报告期末机器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折旧年限以及折旧计提政策,说明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折旧计提是否充分,自查并核实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根据公告,前期公司与天合光能签订协议,天合光能向公司支付预付款3亿元,公司每年按照30%标准给予其价格折扣。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6.20亿元,同比增长63.59%;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62亿元,同比增长143.98%。请公司:(1)结合公司业务开展、上下游议价能力、客户及供应商合作情况等,分别说明合同负债及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合同负债、预付账款的主要交易对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及金额,并说明合同负债涉及的未来款项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产品交付及收入确认等具体安排,给予较高折扣力度的商业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年报显示,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等期末余额为9.51亿元,较期初2.33亿元大幅增加。请公司补充说明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金额、工程建设进度及后续设备供应和付款安排、交易对方及关联关系,预付大额设备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合同约定等。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其他

  9.根据公告,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新产能达产时间推迟,业绩不达预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0年原业绩承诺金额调减1.30亿元,对2021年承诺金额增加1.30亿元至9.30亿元。经调整,公司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率分别为103.88%、102.01%,踩线完成业绩承诺。你公司全体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勤勉尽责,充分关注并核查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各项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结合业绩承诺人的资金状况、资信情况等实际履约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履约保障措施,以保证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1年5月24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回复《问询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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