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启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启隆”)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常州启隆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6%,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启隆持有公司股份7,679,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6%。
● 常州启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常州启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07,4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2021年5月18日,公司收到常州启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5月18日,常州启隆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20,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011%。本次减持后,常州启隆持有公司股份7,679,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常州启隆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启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9月7日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州琪之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6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581138146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1年9月7日 至 2031年9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常州启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琪之美贸易有限公司
2、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方式、数量和比例
注:2021年3月15日,由于疏忽减持日期,常州启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0,000 股,成交均价为 30.40 元/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常州启隆已就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常州启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已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系常州启隆实施该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启隆尚未实施完成该减持计划。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启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启隆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敦促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0:00-11: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文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健先生、财务总监谢忠恒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0:00-11: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zhengquan01@forecam.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38133727
电子邮箱:zhengquan01@forecam.com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光股份
股票代码:688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启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晓康苑北楼11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光股份中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常州启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9月7日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州琪之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6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581138146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1年9月7日 至 2031年9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邮箱sjbgege@163.com
主要合伙人:常州启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琪之美贸易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 5%以上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常州启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07,4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即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9月13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即2021年3月1日至2021 年8月31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截至2021年5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1,320,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011%。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79,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十二个月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6%,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79,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320,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011%。
注:2021年3月15日,由于疏忽减持日期,常州启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0,000 股,成交均价为 30.40 元/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常州启隆已就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启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苏剑华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启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苏剑华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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