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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办理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拟与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控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为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融资利率为年化6.25%,融资利息不超过638.89万元。

  由于九控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九洲”)全资下属公司,故九控保理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九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九控保理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关联关系

  九控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的下属全资公司,因此九控保理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

  九控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 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保理业务的方式:公开型有追索权的国内应收账款保理;

  (二)保理融资金额:20,000万元;

  (三)保理融资期限:6个月;

  (四)融资利率:年化6.25%;

  (五)利息支付方式:前期一次性支付2个月利息,第三个月开始按月支付。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定价依据

  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与九控保理发生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融资金额10,000万元,已支付利息105.90万元。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与九控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 司利益。同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与九控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 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综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九控保理开展本次保理融资业务的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20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6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1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蔡素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蔡素兰女士回避表决。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5月20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6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21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杨宇翔先生、李翔先生、宋德亮先生、刘晓明先生、徐岷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翔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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