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 1 \* GB3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2 \* GB3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易美怀女士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598,999,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20,48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61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8,512,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80,061,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49,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8,512,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95,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6%;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8%;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7,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60%;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7%;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95,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6%;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8%;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7,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60%;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7%;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95,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6%;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8%;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7,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60%;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7%;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95,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6%;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8%;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7,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60%;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7%;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9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1%;反对4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7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4,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23%;反对4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3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97,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9%;反对3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6%;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9,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78%;反对3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80%;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95,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6%;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8%;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7,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60%;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7%;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595,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6%;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8%;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7,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60%;反对4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7%;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爱康实业及其关联方以爱康房地产100%股权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4,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23%;反对4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3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4,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23%;反对4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3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关联股东邹承慧、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518,938,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76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爱康实业及其关联方以爱康新材料土地房屋等资产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4,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23%;反对4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3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54,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923%;反对4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35%;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关联股东邹承慧、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518,938,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76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黄楚玲、黄佳曼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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