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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运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35,462,878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404,388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权利,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14,058,49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0人,代表股份438,340,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6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511,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2人,代表股份437,82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0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511,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38,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54%;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8,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54%;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8,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54%;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8,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54%;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02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317,9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220%;反对317,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7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15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5%;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976%;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46%;弃权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77%。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54%;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38,10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反对238,1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79%;反对238,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54%;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姚春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8,22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6%;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54%;反对11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魏安力先生、姜爱丽女士、曲国霞女士向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做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毛国权、曹亚娟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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