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潘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1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30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潘嘉先生简历
潘嘉先生,45岁,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10月,在北京市行政法制研究中心任干部、副主任科员。2006年10月至2019年4月,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二处先后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职务。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在北京市司法局立法三处任处长、一级调研员。2021年3月至今,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部长。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大盘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查证得知,除2020年12月8日公司公告的《大豪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 虽然2021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上涨78.13和115.92%,但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滑9.48%和31.12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滑14.42%和15.79%;
●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静态市盈率已达167.69,滚动市盈率已达140.49,已经远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45.10;也远高于交易标的所处的食品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49.02和酒、饮料的制茶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58.18;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风险提示: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大盘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问询,除2020年12月8日公司公告的《大豪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也未收悉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存在上述事项的通知。
3、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需要再澄清说明的事项,也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是否能顺利推进仍具有的不确定性
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备案的评估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经本公司自查及中介机构核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12 月17日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以上人员在此期间有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虽然根据自查及核查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但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2、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虽然2021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上涨78.13和115.92%,但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滑9.48%和31.12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滑14.42%和15.79%。
3、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静态市盈率已达167.69,滚动市盈率已达140.49,已经远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45.10;也远高于交易标的所处的食品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49.02和酒、饮料的制茶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58.18;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除2020年12月8日公司公告的《大豪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没有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回函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建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王晓军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三年分红规划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7、8,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事务所
律师:陈华、逄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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