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编号:临2021-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李栋先生为公司的联席总裁,全面负责公司EPC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
李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成都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项目经理。
李栋先生在建筑领域从业近三十年,曾任中建八局中南公司副总经理、西南总经理等职,自2015年起在中建集团下属主要负责装配式业务的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兼执行总经理等职,在建筑行业拥有资深的行业背景和优秀的管理经验。李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4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贷款本金1,000 万元及利息、复利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前,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精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授信1,000 万元,期限1年。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为上海精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提供担保。
现根据上海融资担保机构要求,公司就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为上海精锐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金额为上海精锐上述授信贷款本金1,000 万元及利息、复利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6层,法定代表人:卢华,主要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2,948.46万元,净资产1,244.6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范围为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为上海精锐担保的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1,000 万元授信的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的保证期间自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代偿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上海担保融资机构提供的反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解决其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精锐贷款进行担保,本次为公司就上述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助于下属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审议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对外担保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5月24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38,720.36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余均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的担保,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新增为所控制企业担保69,996.6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合计为310,489.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9%。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4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金额为151,900万元,其中续保81,903.40万元,新增69,996.6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控制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639,705.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9,434.91 万元人民币。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3700万美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178,095.74 万元,净资产 54,727.84 万元。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幢,法定代表人:汤浩军,注册资本:1692.8万美元,主要从事设计、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金属压型单板、金属复合板、金属屋面及墙面系统的辅助材料、建筑光伏一体化屋面及墙面系统产品;钢结构工程安装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85,120.2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1,383.54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对所控制企业进行的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36个月。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5月24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38,720.36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余均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的担保。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新增为所控制企业担保69,996.6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合计为310,489.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9%。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4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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