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1-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5号),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实施工作。
本次交易中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各方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发布的《重组相关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临2020-49)。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为26名,发行对象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期货兵投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湖南世纪祥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有长、王丁贵、石明友、吴林泽、杨刚、尤建兵、段先哲、刘遵维、舒嘉宾、王春雷、王盈盈、白杰、李泓、深圳市前海铂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铂悦悦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王莹、胡玉华、李松澄、胡海、许嘉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伟莉、陈强就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同意本次认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获配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对象为11名,发行对象上海悬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悬铃增强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定增套利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悬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悬铃金币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悬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悬铃C号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悬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悬铃A号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悬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悬铃C号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同意本次认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可转换债券锁定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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