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一)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数为351,511,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3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351,101,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898%;网络投票股东为3人,代表股份数为40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485,95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 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 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274,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80%;反对1,23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300%;反对1,237,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7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一) 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276,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85%;反对1,235,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512%;反对1,235,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二)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三) 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四) 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五)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六) 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51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七)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396,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刘贵华、王中天、董庆、汪本法、肖本余、郭毅、徐敏等股东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八)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396,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刘贵华、王中天、董庆、汪本法、肖本余、郭毅、徐敏等股东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九)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396,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刘贵华、王中天、董庆、汪本法、肖本余、郭毅、徐敏等股东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七、议案十八、议案十九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0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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