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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1-026

  

  股东王偿和先生、陈如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副总裁杨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1%)。

  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号),2021年02月0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号),对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收到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股东王偿和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股东陈如刚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送转股增加的股份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公告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偿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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