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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1-05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伍春霞女士  陈辉燕女士

  电    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投票。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管理”)分别持有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电动”或“标的公司”)1.39%、7.50%的股份。为增强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产业协同需要,2021年4月28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盛妍管理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盛妍管理持有的占中车电动股份总数7.50%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8.89%的股份。

  目前已完成对中车电动的审计、资产评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与盛妍管理签订了《关于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收购盛妍管理持有的中车电动7.50%股份。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1108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审计基准日),中车电动经审计后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301,350.97万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0692号),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价值,中车电动纳入评估范围的合并归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301,350.97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347,647.23万元,评估增值46,296.26万元,增值率15.36%,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盛妍管理所持有标的股份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6,660万元。

  (二)交易涉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鉴于交易对方盛妍管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铿先生、顾洁女士、肖瑾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663975458E

  法定代表人:申宇翔

  设立时间:2007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254,099.9428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48,439.0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经营范围:客车、专用车及零部件、机电产品、环卫车辆及设备、救护车、医疗专用车辆、改装汽车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上述技术及商品进出口业务;通讯设备、警用装备、检测设备及其他特种车辆的设备、设施销售;计算机软件及产品的开发、生产、系统集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电池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池回收及利用;充电体系建设及运营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化技术研发、服务;上述技术商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受国家和地方新能源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公交车需求在2020年有所下滑;此外,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严重影响到公共出行和客运旅游市场,对2020年的客车需求也有较大不利影响,以上原因导致标的公司2020年业绩下滑。

  (三)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1、中车电动成立于2007年7月,由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以下简称“株洲研究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60亿元;2009年11月,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20%股份转让给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6月,杨首一、陈世全、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标的公司1,120万股、96万股、64万股转让给株洲研究所,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标的公司20%的股份按国有产权转让相关程序转让给自然人肖铿;2011年1月,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到3.38亿元;2015年1月,株洲研究所受让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标的公司35.71% 股份。2016年1月,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5.74亿元;2017年8月,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4.21亿元;2017年11月,株洲研究所向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6.37%股份;2018年5月,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25.41亿元;2018年11月,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39% 股份转让给可立克,邓鹏图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15%、0.03%股份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汤跃、张洁;2018年12月,中车集团将其持有的中车电动51%股份转让给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8月,肖铿将其持有的7.50%中车电动股份转让给盛妍管理。

  2、截止目前中车电动股权结构

  

  (四)实际控制人

  中车电动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五)审计及评估情况

  1、审计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1108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审计基准日),中车电动经审计后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301,350.97万元。

  2、评估情况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0692号),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价值,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合并归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301,350.97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347,647.23万元,评估增值46,296.26万元,增值率15.36%,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6,660万元。

  资产评估报告全文刊登在 2021年5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

  (六)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七)截至本公告日,中车电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方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669206XR

  法定代表人:肖铿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忻思公路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407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广告设计、制作;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禁止及限制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信用情况

  经查询,盛妍管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盛妍管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76%的股份。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资产

  盛妍管理持有的中车电动190,543,950.00股股份。

  (二)交易的主要条款

  1、股份转让价格

  1.1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26,660万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款”)。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0692号),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价值,中车电动纳入评估范围的合并归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301,350.97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347,647.23万元,评估增值46,296.26万元,增值率15.36%,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盛妍管理所持有标的股份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6,660万元。

  1.2双方同意,受让方以货币资金支付。

  2、交易价款支付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支付40,000,000.00元,尾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0天内支付完毕。

  3、本次交易的交割

  3.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将其持有的中车电动向其签发的任何证明其为中车电动股东的凭证(如有)返还给公司,并促使中车电动向受让方签发证明受让方为中车电动股东的凭证(如有)。

  3.2 双方同意,本协议第3.1条所述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之日为交割完成日。

  3.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及其相关权益归属于受让方,受让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费用

  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负担任何因订立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税费。

  5、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受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和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国法律。

  6.2 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索赔或涉及合同的违约、终止或合同无效事项(统称“争议”),双方当事人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按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3 如发生争议,或正就争议展开仲裁,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须继续行使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余权利以及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余义务。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股份收购完成后不会构成未来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车电动是由中国中车集团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成立的一家专业从事电动客车研发与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从元器件到驱动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以及动力系统平台和整车制造的新能源汽车的全产业链平台。根据中国客车信息网的统计数据,2020年度中车电动的电动客车销量为5503辆,国内排名第三。

  参股中车电动符合公司的新能源产业布局的战略规划。本次增加对中车电动的股份比例,有助于通过股权合作进一步加深新能源客车领域合作的深度及广度,带动公司产品在新能源电动大巴市场的应用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磁性元件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竞争力。

  七、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投票。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风险。

  八、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盛妍管理未发生交易行为。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车电动7.50%的股份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与中车电动之间的产业协同需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肖铿、顾洁、肖瑾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收购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7.50%股份,交易方式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布局需要。

  2、该项交易公允、合理,其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3、公司本次所涉及关联交易的会议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此项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成交定价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5、《关于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6、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7、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1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控股股东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电动”)7.50%的股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与中车电动之间的产业协同需要,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此项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成交定价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1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除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阎磊先生、陈为先生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外,其余董事均现场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6,660万元购买控股股东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电动”)7.50%的股份。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车电动8.89%的股份。

  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肖铿先生、顾洁女士、肖瑾女士进行了回避,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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