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6日,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本次自查期间为2020年10月6日至2021年4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上述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悉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已与上述主体进行了沟通,就上述情况进行确认,并由其签署了相应的《承诺函》。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计划并实施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1-022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H股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H股已发行总股本数量的10%。相关决议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H股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
2、申报时间:2021年5月28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8553583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505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伽利略路339号多功能一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在审议第11-13项议案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为162,005,260股。因此上述议案下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及公司表决权数量均剔除了回避对象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注:在审议第2-4项议案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为162,005,260股。因此上述议案下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及公司表决权数量均剔除了回避对象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薛燕女士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1-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10-13项议案,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1-4项议案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1-4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在审议第11-13项议案,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在审议第2-4项议案时,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5-13项议案,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 1-4项议案为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一苇、胡姝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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