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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出售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出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场圣坤仁合”)100%股权、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海鹰”)100%股权、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向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燃能源”)出售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盛”)100%股权、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目前,围场圣坤仁合、永新海鹰、佛山中盛100%股权已抵押给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禾”),因公司与东莞瑞禾债务纠纷事项,上述三家公司100%股权已被司法冻结。为保证后续公司与中核汇能及深燃能源上述股权出售的顺利进行以及围场圣坤仁合、永新海鹰、佛山中盛股权顺利交割,经公司与东莞瑞禾沟通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永晟”)、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永聚”)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与东莞瑞禾全部债务(包括不限于本金及相应溢价回购款、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东莞瑞禾追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偿还东莞瑞禾本金及违约金合计488,125,599.7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兰溪永晟、义乌永聚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815XU

  法定代表人:蔡继中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五层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88241.1872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东莞瑞禾享有经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19民初33号民事调解书依法确认的债权,目前该案已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号:(2020)粤19执1975号(下称“执行案件”)。

  兰溪永晟、义乌永聚愿以其全部财产为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包括不限于本金及相应溢价回购款、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东莞瑞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愿意作为被执行人加入到执行案件中,东莞瑞禾可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兰溪永晟、义乌永聚作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并向兰溪永晟、义乌永聚主张清偿上述全部债务。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兰溪永晟、义乌永聚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公司解决债务问题、减轻公司偿债压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48%。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2,785.99万元(其中:对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30.14万元;对合肥晟日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625.00万元;对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8.66万元;对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3,452.1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占公司2020年度报告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3%。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有9,878.66万元融资租赁租金逾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各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说明,由于《问询函》涉及回复内容工作量较大,无法在2021年5月27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于2021年6月3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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