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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 2021-04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4,0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3日。

  ★ 除权除息日:2021年6月4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总股本35,40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21,241,5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正式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并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21年5月21日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4,0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21,241,500.00元;本年度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54,025,000股,本次分红后总股本数量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联系人:薛平安先生

  3、咨询电话:0754-82516061

  4、传真电话:0754-82526662

  七、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1-043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孙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孙豫先生《关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孙豫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9,606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158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孙豫先生将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表中“限售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上述人员的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3、集合竞价拟减持数量:

  

  4、拟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1年6月21日—2021年12月20日止(上述交易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5、拟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孙豫先生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一、本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二、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三、 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人家庭成员及本人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四、本人将切实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该行为,并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害。

  2、孙豫先生所作的其他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浩亮、林若文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个别和连带赔偿责任。”

  3、孙豫先生所作的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的承诺:

  (一)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孙豫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孙豫先生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孙豫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四、其他相关说明

  在减持计划期间,孙豫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孙豫先生此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孙豫先生出具的关于《关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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