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1-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下午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建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8,469,1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611%。
①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671,037,4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8466%;
②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431,7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44%。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8,613,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57%。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金鹏、陈兵兵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通知公告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通知公告》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