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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西宁市城东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募集资金来源、基本情况及管理和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2020年11月26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660,999,948.5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0,999,948.5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38,823,286.55元,其中银行利息收入367,555.15元。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3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5日,公司孙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与中国银行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协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3、产品期限:92天

  4、预计年化收益率:1.3000%/年-3.4200%/年

  5、收益类型:保本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21年5月27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27日

  8、产品认购总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安全性高,风险可控。公司按照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门已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该结构性存款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结构性存款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A股代码:601988)。中国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7,769.41万元,本次现金管理所支付金额占公司最近一起期末货币资金5.06%。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理财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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