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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 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公司兑付专职董事2020年年度薪酬余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拟申请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并向其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7、 议案名称:选举刘颖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选举陈宏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3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第8、9项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第9、10、16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对议案9、10、16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丽娜、白宝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债券代码:110080                      债券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泰集团”)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按50:50的比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健康产业”)向农发行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金额11,000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东湖高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东湖健康产业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0,494.5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934.1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 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农发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湖健康产业向农发行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34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总体担保计划34亿元,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总体担保计划12.34亿元,在2020年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上述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4)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5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东湖高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园阳光创谷政务中心-3

  法定代表人:何东凌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精准医疗、智慧医疗、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医疗器械的生产;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科技园区运营管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事务代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1,242.83万元,负债合计2,480.87万元,所有者权益8,761.96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

  机构类型: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

  营业场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达到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5栋1层02室、1-2层03室

  负责人:袁正勇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 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担保计划。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0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的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担保计划中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融资担保,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60,494.5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66.99% ,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934.1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5.93%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武汉东湖高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武汉东湖高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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