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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6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8亿元;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2号文批准,本公司向截至2019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隆基股份全体股东(总股份2,790,803,535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4.65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833,419,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5,400,498.3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828,017,156.35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7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2360004号验资报告。

  以上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92号文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发行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55,482,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0699 号验资报告。

  以上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配股说明书,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公司配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87,540.0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2,801.72万元,与拟募集资金总额39亿元的差额部分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鉴于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0,000万元用于新建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剩余的1,698.82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7,685.90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0,000.00万元。

  2、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SUM(ABOVE) 495,548.25万元,与拟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部分调整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3,649.7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6,488.33万元(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证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资金用途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不超过1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隆基股份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且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隆基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将做好上述关资金使用、归还的持续督导工作。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5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不超过1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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