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5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德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赵鸿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徐海珍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拓展和规范运作及IPO筹备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徐海珍女士在此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1年6月18日14:30在公司一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5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翠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51,225.8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100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上述项目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款项;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且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进行了投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4072号)。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30日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合计为人民币8,458,057.36元(不含税)发行费用及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计为人民币24,625,300.27元的自筹资金,两项合计共人民币33,083,357.6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二)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8,458,057.36元(不含税),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因经营需要、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必须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公司或子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4,625,300.27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币8,458,057.36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33,083,357.63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4072号),认为,建工修复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建工修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51,225.8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100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原计划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一)调整的原因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6,335.12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8,606.11万元,公司拟将投入“修复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30,472.68万元调整为14,000.00万元,拟将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6,803.48万元调整为1,122.43万元,拟将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00万元调整为11,212.69万元。为优先保障“修复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改善公司实际经营中的资金需要情况,公司决定“市场营销网络强化项目”项目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系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4、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51,225.8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100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此次董事会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之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徐海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海珍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徐海珍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拓展和规范运作及IPO筹备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徐海珍女士在此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徐海珍女士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4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海珍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票。此外,徐海珍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鸿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鸿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第3.2.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赵鸿雁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赵鸿雁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赵鸿雁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10-68096688-8111;
传真号码:010-68096677;
电子邮箱:bceer@bce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后附董事会秘书赵鸿雁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赵鸿雁女士简历
赵鸿雁,女,1980年出生,吉林大学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曾担任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兼证券部秘书;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曾担任北京市银奥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曾担任北京北润投资集团IPO项目经理助理。
赵鸿雁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编号:2020-4A-468);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编号:720008);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082201044009);人事部、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联合颁发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编号:11301143010110440)。
赵鸿雁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和3.2.7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第8项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6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5;传真号码:010-68096677。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赵鸿雁
联系电话:010-68096688-8111
联系传真:010-680966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回执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958”,投票简称为“建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授权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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