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

  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过程中,公司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委托理财等方式进行管理产生了部分利息和收益。为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继续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等(截至2021年4月30日,约1,483.15万元)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使用,相关规划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择机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需向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值美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黄石宏和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及黄石宏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对于公司及黄石宏和闲置募集资金历次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及收益,公司及黄石宏和可通过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方式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黄石宏和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黄石宏和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黄石宏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黄石宏和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黄石宏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需要向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申请叁亿肆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其中短期流贷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前述授信额度中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公司名下上海康桥镇秀沿路123号2-4、6-10幢房产做抵押担保;9,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确认结果及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明雄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

  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过程中,公司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委托理财等方式进行管理产生了部分利息和收益。为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继续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等(截至2021年4月30日,约1,483.15万元)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使用,相关规划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择机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黄石宏和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及黄石宏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对于前述闲置募集资金历次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及收益,公司及黄石宏和可通过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方式进行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黄石宏和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黄石宏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9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4.43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8,895.40万元人民币,减除发行费用5,349.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545.80万元人民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过程中,公司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并产生了部分利息和理财收益。

  为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继续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等(截至2021年4月30日,约1,483.15万元)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使用,相关规划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择机实施。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核查意见;

  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