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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净额为863,457,891.5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目使用,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5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1-04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74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按时全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76,000.00万元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一年。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 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 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 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 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 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 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 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 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 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制度,对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即2020年11月1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鉴于公司2021年4月23日实施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2,087,670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122,712,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高于60元/股调整为不高于42.92元/股。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87,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5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243,397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同意提前完成本次回购,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公司先后于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2日, 2021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089、2021-001、2021-008、2021-010、2021-029、2021-041),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预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阮志毅先生、张建飞先生,监事唐万林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分别于2021年5月8日、2020年8月13日披露了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张建军先生、阮志毅先生、张建飞先生、唐万林先生的买卖行为系其自主减持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该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1月19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589,9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8,589,900股的25%,即 2,147,4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丙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87,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5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243,397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同意提前完成本次回购,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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