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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余热发电项目。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完成了《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和《<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签署。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12月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2021年4月6日,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签署《〈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清新节能与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签订补充协议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清新节能根据交易协议约定已完成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且交易各方完成了本次交易涉及的往来款及过渡期损益结算事宜。本次全资子公司清新节能收购资产及股权交易已完成。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进一步扩大工业节能、余热回收利用业务规模,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与承诺,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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