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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溪虹路100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5月20日以邮件形式通知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洁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是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6.6667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ZA90546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8,390万元变更为11,186.6667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8,390万股变更为11,186.6667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895号《关于同意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225.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014.34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A9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014.34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5,55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金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14.34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5,55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决定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是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够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895号《关于同意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225.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014.34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A9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够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够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7日

  至2021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1年6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

  4、登记时间、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公司一楼会客室办理登记手续。

  5、请股东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

  联系人:吴肖静

  联系电话:0512-66591666

  电子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

  传真号码:0512-66580898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3、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请参会股东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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