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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1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后续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1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监事人选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21年5月20日收市,公司收购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瑞”)持有的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7.6729%股权所发行的股份493,958,306股已登记到账,京国瑞正式成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7.5711%)。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京国瑞提名梁望南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日

  拟任监事简历

  梁望南,男,1974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粮食集团西郊粮库劳资科干部、组织部干部,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干部处科员,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组织部部长、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本部第六党支部书记、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本部第六党支部书记、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本部第六党支部书记、基金投资二部总经理、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梁望南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与相关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1日,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三、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根据董事会授权,由总经理全权办理与相关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的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2021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预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提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提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提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提案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提案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提案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监事人选的议案》

  该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截止2021年5月20日收市,公司收购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瑞”)持有的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7.6729%股权所发行的股份493,958,306股已登记到账,京国瑞正式成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7.5711%)。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京国瑞提名梁望南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提案十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该提案只向股东大会报告,无需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十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2020年度薪酬兑现及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说明》

  该提案只向股东大会报告,无需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3日、24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8号首钢园脱硫车间五层。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1年6月2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5.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8号首钢园脱硫车间五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从相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为“首钢投票”。

  2.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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