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9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1,874,8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188,185,332.90元=3,125,979,047股×0.7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695135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6951356元/股=2,188,185,332.90元÷3,147,853,847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951356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 已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5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由于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可能会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故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7元(含税)。

  2、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之日,公司完成了2,133,500股已授予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股本减少2,133,500股;公司部分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888,953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78,287股,股本增加684,628股。公司总股本由3,149,020,107股变更为3,147,853,847股。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10股派7元(含税)。公司已暂停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874,8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47,853,8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1,874,800股后的股份数3,125,979,0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2,188,185,332.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47,853,8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1,874,800股后的股份数3,125,979,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若在行权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派息事项发生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1、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2018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9.28元/股调整为:9.28元/股-0.6951356元/股=8.58元/股;

  2)2018年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股票的行权价格应由18.66元/份调整为:18.66元/份-0.6951356元/份=17.96元/份。

  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2019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7.49元/股调整为:7.49元/股-0.6951356元/股=6.79元/股;

  2)2019年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9.08元/股调整为:9.08元/股-0.6951356元/股=8.38元/股。

  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2021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8.47元/股调整为:8.47元/股-0.6951356元/股=7.77元/股;

  2)2021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由16.93元/份调整为:16.93元/份-0.6951356元/份=16.23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授予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正邦转债,债券代码:12811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正邦转债”转股价格为15.46元/股,调整后“正邦转债”转股价格为14.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可转债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

  (三)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上限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9),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34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

  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1.34元/股调整为20.64元/股;根据拟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64元/股,调整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534,884股-24,224,8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0.77%)。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91-86397153

  咨询联系人:祝建霞

  传真电话:0791-88338132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5.46元/股?

  2.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4.76元/股

  3.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9日

  4. 本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16.09元/股。可转债于2020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正邦转债”,债券代码“128114”。

  2020年9月17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9元/股调整为16.08元/股,生效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详见公司2020年9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29)。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8元/股调整为16.09元/股,生效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6)。

  2021年1月11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569,908,811股A股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月1日上市,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价格由16.09元/股调整为15.55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2月1日。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021年3月16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5.55元/股调整为15.56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详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价格由15.56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详见公司2021年3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5月26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5.45元/股调整为15.46元/股,生效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详见公司2021年5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一、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1、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正邦转债在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47,853,8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21,874,800股后的股份数3,125,979,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5.46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6951356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15.46-0.6951356=14.76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46元/股调整为14.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9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