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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夏赢瑞物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瑞物源”)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其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交易员误操作,进行了一笔股票数量为11,000股买入操作,构成短线交易,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1、 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赢瑞物源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64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8%,并于2021年2月24日披露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赢瑞物源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期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2月22日(以下简称“减持期间”),减持数量8,64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42.19-203.90元/股。

  2、 误操作情况

  2021年1月26日,交易员将“闪电卖出”误操作为“闪电买入”,操作数量为11,000股,成交价格193元/股,成交金额2,123,000元(以下简称“买入交易”)。

  减持期间进行买入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构成短线交易。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当归公司所有。减持期间,赢瑞物源共计买入公司股票11,000股,成交价193元/股,共计卖出公司股票8,640,000股,平均成交价为176.50元/股,买入成交价高于卖出平均成交价,本次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故无收益上交至公司。

  三、 赢瑞物源的致歉声明

  此次短线交易系交易员误操作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赢瑞物源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赢瑞物源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严格遵守《证券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中段333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3日

  至2021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第1-6项议案;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第2-7项议案。其中议案2、4、5涉及事项已于2021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以上议案资料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个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三)合伙企业股东的登记方法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其他类型股东的登记方法参照以上方式进行登记。

  (五)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17:00。

  (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建议现场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号:100022

  联系电话:010-85670603

  电子邮箱:ir@bloomagebiotech.com

  联系人:李亦争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1: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若填写持股数与股东名册登记不一致,则以股东名册登记股数为最高限根据授权委托书填写股数计算委托投票权数量。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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