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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五矿信托-马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7个月

  ●   审批程序: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2021年 4 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注:本次信托的管理费为1%/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本集合计划项下募集的各期信托资金将全部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规定用于向马上金融分笔发放信托贷款,专项用于马上金融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但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或政策法规所禁止的活动。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马上金融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进行约定。

  (2)为担保马上金融履行其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质人以其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向受托人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出质人签署《质押合同》进行约定;马上金融在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具体事宜由受托人、马上金融及监管银行共同签署《监管协议》进行约定。

  (3)本集合计划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该等闲置资金存于信托财产专户,也可将该等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企业债、银行同业存款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

  上述自然段所指的“受托人”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三)资金使用方情况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其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受托境外理财;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购买的属于R3等级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通过理财产品台账与上述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本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688。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35,000,000.00元,占公司2021年一季度期末货币资金的8.4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同时,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该表格“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中的“最近十二个月”指2020.6.3-2021.6.3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

  2、该表格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净利润。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9,894.00万元。其中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19,894.00万元,在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五矿信托-马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风险申明书、说明书、付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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