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47元/股调整为6.46元/股。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作调整,仍为不超过386,398,762股(含本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依据及前期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中“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的内容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中的发行条款,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其他派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6月1日)。本次发行价格为6.50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公司股东大会已于2020年5月20日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5元(含税),该等权益分派的除权(息)日为2020年7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6.50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6.47元(向上保留两位取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预案》,拟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63,898,95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602,888.46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中“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的内容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中的发行条款,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由6.47元/股,调整为6.46元/股;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6.47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6.46元(向上保留两位取整)
2、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作调整。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的情况具体如下: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6,398,76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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