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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中标项目合同概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部分项目的中标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6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近日,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签署相关中标项目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一)施工合同

  

  (二) 投资合同

  

  注:本PPP项目中标单位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发起设立项目公司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合体内的出资比例暂定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9%,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9%,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本项目施工任务由浙江交工、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比例为60%:40%。本项目的运营管理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根据PPP项目投资合同:PPP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与运营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25年。本项目批准的概算总投资约为75.83亿元,其中建安费47.85亿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7.71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9亿元、预备费3.42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06亿元。项目资本金为人民币18.98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9亿元。

  二、中标项目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及江西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协议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上述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安全生产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5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参与部分项目投标,招标人公示了评标结果,浙江交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近日,公司收到项目标段中标通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中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越东路互通连接线工程第一合同段标段

  中标价:人民币1,123,351,419元;

  招标人: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工期:1095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二) 项目名称:宁德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霞浦至福安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A1合同段

  中标价:人民币1,500,000,000元;

  招标人:宁德三都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期:1095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评定不低于90分,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交工验收到合格;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

  二、 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1、上述中标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履行以最终签署的条款为准;

  2、公司后续将尽快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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