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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苗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益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张敏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陆海星先生、副总经理张杰先生、副总经理张宇飞先生、副总经理任瑞先生、财务总监廖洲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5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2.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7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2.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2.12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2.13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2.15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2.16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2.18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2.19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2.20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2.21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 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 议案名称: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 议案名称: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 1、2、3、4、5、6、7、8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国涛、侯茗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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